高碑店市医院公共环境消杀项目启动院内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洽谈。
项目编号:GBDSYYYGK2020001号
高碑店市医院
公共环境消杀
谈判文件
2020年09月
第一部分 邀请函
高碑店市医院公共环境消杀项目谈判采购邀请函
项目编号:GBDSYYYGK第2020001号
采购人名称:高碑店市医院
采购人地址:高碑店市幸福南路19号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李主任 0312-2812249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高碑店市医院公共环境消杀项目
参与谈判公司资格要求:1、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服务机构资质证书;2、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3、具有高碑店市的服务体系;4、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服务机构均可参加。(不接受电话访谈)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高碑店市医院院感科
文件售价: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9月13日—09月17日
时刻说明: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 时至16:00时
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7日 下午16:00时
谈判时间: 2020年09月18日 下午16:00时
谈判地点:河北省高碑店市医院远程会诊中心
第二章 谈判要求
- 高碑店市医院消杀范围:住院南区、住院北区、门诊楼、办公楼、CT室楼道及楼梯(约1万平米)每天喷洒500mg/L含氯消毒液一次。
- 双方责任:
- 甲方责任:
- 为乙方提供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口罩、帽子、隔离衣、护目镜)、含氯消毒液及浓度试纸。
- 甲方每周抽查配置好消毒液浓度及消杀工作完成情况。
- 乙方责任:
- 安排有消杀资格技术人员对高碑店市医院进行消杀。
- 按照甲方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方可工作。
- 每次配好消毒液后检测消毒浓度。
- 乙方工作人员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防护,所产生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
- 对每个科室消毒完毕后,要求科室医务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 因药械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他人人身或物品损伤,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报价方式:日工资形式。
第三章 须知
1、本文件仅适用于高碑店市医院院内采购项目。
2、服务公司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3、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①、谈判响应文件应采用A4纸装订,不得使用活动夹,如不按要求装订将视为采购人拒绝谈判。
②、服务公司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③、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④、如因服务公司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服务公司自行承担。
⑤、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报价单
报价单位:
项目名称:
报价:(小写):
(大写):
本报价为:人工费.
报价人: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二次报价表
报价单位:
项目名称:
报价:(小写):
(大写):
本报价为:人工费.
报价人: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