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 烈 庆 祝
为进一步提升京津冀鲁区域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质量,提高四地医学检验工作标准化、同质化、科学化水平,经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在现有813家基础上新增305家医疗机构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单位,高碑店市医院位列其中。
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在原50个的基础上新增了10个,达到了60个。这些项目涵盖了生化、免疫、凝血试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等多个领域。符合检验结果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标注“京津冀鲁 HR”标识(如报告单格式受限,可在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标注“★”标识,并在报告单下方备注:”标识等同于“京津冀鲁HR”标识),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
京津冀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启动,进一步加强了四地区医疗机构间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统一技术标准,为适应深化医改新形势、实施分级诊疗奠定了坚实基础。高碑店市医院将以此次检验结果互认为契机,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推动区域内医疗服务的协同发展,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