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项目高碑店市医院医学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高碑店市医院。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竞争性谈判内容
2.1项目名称: 高碑店市医院医学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4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2.5采购需求:高碑店市医院医学检验外送检测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已经通过公开询比招标两次均未能成功确定1家供应商(第一次报名不足三家;第二次报名三家,递交投标文件两家不足三家),原合同已于2026年1月底到期,为确保医学检验工作的连续性和临床诊疗不受影响,依法合规、高效推进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将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低价中标法),邀请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的两家供应商进行谈判。如遇递交响应文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相等时,经采购人同意后可直接与一家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后确定推荐供应商及其成交价格。
拟邀请供应商名称:廊坊诺道中科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天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能够承担本项目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服务能力;
(2)供应商具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具备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合格证书;
(4)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将附件一“参加确认函”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hhgczb@163.com邮箱,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保定市高碑店市医院采购人指定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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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高碑店市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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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幸福南大街19号 |
地址:保定市电谷源盛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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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唐主任 |
联系人: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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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2-2816558 |
电话:0312-3015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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